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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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素钢拉伸试验标准

发布时间 : 2019-04-01

GB/T228-2002《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1.引言

  国家标准GB/T228-2002《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已于2002年颁布实施。这一新国家标准是合并修订国家标准GB/T228-1987《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3076-1982《金属薄板(带)拉伸试验方法》和GB/T6397-1986《金属拉伸试验试样》三个标准为一个标准,它等效采用了国际标准ISO6892:1998《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也是GB/T228第三次修订。GB/T228-2002包括的技术内容和要求与原三个标准有较大的不同,尤其在性能名称和符号、抗拉强度定义、试验速率、性能结果数值的修约方面变动较大。而且,新标准中增加了引用标准和关于试验方法准确度方面阐述的内容。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GB/T228-2002,将该标准的要点和实施中需注意之点说明如下。

产品标准:GB/T 700-2006 本标准规定了碳素结构钢的牌号、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一般以交货状态使用,通常用于焊接、铆接、栓接工程结构用热轧钢板、钢带、型钢和钢棒。本标准规定的化学成分也适用于钢锭、连锭、连铸坯、钢坯及其制品。

2. GB/T228-2002标准的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金属材料(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材料,但不包括金属构件和零件)室温拉伸性能的测定,试样或产品的横截面尺寸≮0.1mm。对于小横截面尺寸的金属产品,例如金属箔、超细丝和毛细管等的拉伸试验需要双方协议。其原因在于:①横截面小的产品,按照标准中建议的量具分辨力要求不能满足附录A和附录C规定横截面测定准确度在±1%和±2%以内的要求。②试样标距采用常规的划细线、打小冲点等方法进行标记不可行。③常用的引伸计不适用于此类型产品试样的试验。试样的夹持方法需要特殊夹头等。

3.室温的温度范围

  标准中规定室温的温度范围为10-35℃,超出这一范围不属于室温。对于材料在这一温度范围内性能对温度敏感而采用更严格的温度范围试验时,应采用23±5℃的控制温度。上述10-35℃的温度范围实质是指容许的试样温度范围,只要试样的温度是在这规定的室温范围内便符合标准要求。

4.标准中的引用标准

  标准中的第二章引用了6个国家标准,即:

GB/T2975-1998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和试样制备(eqv ISO377:1997)

GB/T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GB/T12160-2002单轴试验用引伸计的标定(idt ISO9513:1999)

GB/T16825-1997拉力试验机的实验(idt ISO7500—1:1986)

GB/T17600.1—1998钢的伸长率换算 第1部分:碳素钢和低合金钢(eqv ISO2566—1:1984)

GB/T17600.2—1998钢的伸长率换算 第2部分:奥氏体钢(eqv ISO2566—2:1984)

标准中通过注日期引用的这6个国家标准是构成GB/T228—2002标准本身不可缺少的部分,应遵照被引用的6个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其中被引用的5个标准分别等同和等效相应的国际标准。目前,GB/T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还没有相对应的国际标准。

5.性能和术语定义

5.1性能定义

  为了与国际接轨,性能的定义按照国际标准的规定。与原GB/T228—1987相比较,屈服强度与抗拉强度的定义有明显差异,其他性能的定义无实质性差异。

新标准将抗拉强度定义为相应最大力(Fm)的应力,而最大力(Fm)定义为试样在屈服阶段之后所能抵抗的最大力;对于无明显屈服(连续屈服)的金属材料,为试验期间的最大力。按照这一定义,如图1所示的拉伸曲线,最大力应为曲线上的B点,而不是旧标准中的取其A点的力(上屈服力)计算抗拉强度。

  新标准中屈服强度这一术语的含义与旧标准中的屈服点有所不同,前者是泛指上、下屈服强度性能;而后者既是泛指屈服点和上、下屈服点性能,也特指单一屈服状态的屈服点性能(σs)。因为新标准已将旧标准中的屈服点性能σs归入为下屈服强度ReL(见标准中的图2d)。所以,新标准中不再有与旧标准中的屈服点性能(σs)相对应的性能定义。也就是说新标准定义的下屈服强度ReL包含了σs和σsL两种性能。

5.2术语

  因为国际标准采用了延伸(extension)和伸长(elongation)两个近义术语,国标中也相应地采用了这两近义术语。可以理解为拉伸试验时在引伸计标距(Le)上的伸长称为延伸,在试样标距(Lo)上的伸长称为伸长。它们并无本质区别,而且完全可以通过测定延伸方法来测定伸长。